人生的三種境界:有錢,有趣和有意義

我從兒時開始就很怕“死”,害怕家人去世,害怕自己去世,害怕誰也不知道的“死亡”的未知另一頭,是不是一片虛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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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敢相信死之後還有新世界——將希望賭在那上面,理智告訴我風險有點大。

那麼,就應該最大程度地珍惜“死”之前的時光,也就是活著的每分每秒了。於是,苦思冥想,去想應該怎麼活,如何對待自己可能只有一次的人生,漸漸有了自己的答案。

人生的三種境界:有錢,有趣和有意義

我想,人生的第一種境界是溫飽,或者說有錢

在世界各地,我見過很多各種各樣的人,有的很有錢,一擲千金、有私人飛機,有的一般有錢,在如北京上海處有自己的豪宅、開著名車,有的比較沒錢,做著普通的白領工作、不時出國旅行,有的非常沒錢,衣不蔽體、朝不保夕。

最後者的狀態,我想是不行的,因為連生命的延續都無法保證,如何去追求生命的質量呢?但是前者之間,真的有區別嗎?

我在巴西參加聯合國氣候大會時遇到過一個某國政府的代表喬治。喬治跟我說,他出差有時候住五星酒店,有時候住村莊裡的小招待所,他覺得並沒有太大區別——無非一個不會太熱或太冷的過夜處所,一張足夠自己躺下能睡個好覺的床,一個人份的乾淨衛生的食物。

人生的三種境界:有錢,有趣和有意義

當時還沒有感受,但是現在自己也是這種狀態,發現果然如此。

倒不是說賺錢有絲毫的問題。我相信一個人做得東西越有對世界的價值,越應該收穫價值,越值得賺很多的錢。譬如做公益性的事情,並因此賺很多的錢,有絲毫問題嗎?

我認為沒有。做純商業性而沒有公益性的事情,因此賺很多的錢,我反而覺得很有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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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人不因為做對世界好的事情而收穫合理的回報,如何會有更多的人受鼓勵去做這些事情呢?做好事的人如果是殉難者、苦行僧,人們會崇敬,但是又有多少人會去追隨、去效仿?

我認為人生的第一種境界,也就是最低境界是溫飽,並不是說賺太多錢不好,而是說賺太多錢沒有必要——在有限的人生裡,我們能做的事情畢竟只有那麼多。

人生的第二種境界,我認為是有趣,自己享受自己在做的事情——不是因為帶著聖母奉獻的自我滿足感那種享受,而是確確實實的、普通人意義上的快樂。

在哥大,我的同班同學布萊恩對我影響深遠。一直說“理想是終結世界極端貧窮”的他,自己的生活過得有聲有色:在派對中唱歌跳舞喝酒,有著溫馨的戀愛對象,熱愛跳傘等極限運動。他從來沒有覺得去做國際NGO消除世界貧困的工作意味著自己的生活苦兮兮,相反,是他最開始告訴我:只要你足夠優秀,國際組織工資並不低啊。

我從紐約走到南美,深入亞馬遜雨林,又到了非洲,很多國內媒體報導都喜歡帶著憐憫感看待:為什麼要放棄XX,犧牲XX… 但是我從來沒有覺得自己放棄或犧牲過,因此,我也從不偉大——我自私地追求著自己喜歡的東西,為自己活出了現在的樣子。

我相信自己比大多數同齡人換的新護照都多,我見過了亞馬遜雨林、非洲大草原等許多人一生都未必有機會親眼目睹的壯麗風景,我遇到了許多仿佛小說裡才有的人物,我在電影院大屏幕裡看到過自己——一般的電影情節,甚至不一定有我實際的經歷精彩。

這樣的人生,難道不快樂和有趣嗎?難道不好玩嗎?

我經常會笑:你讓我在北上廣的寫字樓裡度過一生,每年只有年假能去看世界,對於喜歡浪的我來說可能才是犧牲。

我認為,一個社會的領路者,應該活得比誰都要瀟灑、都要縱情追求自己的慾望、都要快樂,因而,大家看著他們說:我也想要這樣。所以,他們才能成為世人的道標。

人生的第三種境界,我認為是自己覺得有意義。

什麼才是意義?什麼東西才有意義?我想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。它可以是為了一個國家而拋頭顱灑熱血,可以是為了大象不被殺害而與盜獵者搏鬥,也可以是改變一個家庭以及親人們的命運。

因而,我認為只要我們在狂歡之後的寂靜夜晚,並不覺得空虛;只要我們看著即將到來的生日,並不後悔歲月蹉跎而自己又虛度了一年人生;只要我們面對死亡的突然到來,能夠笑著迎接,因為自己在人生的選擇中並無後悔——那麼,我們的人生,大概就有了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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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每次,有外國人跟我說“因為你們,我改變了對中國人的看法”;當每次,有國內朋友跟我說“因為你們,我看到了更大的世界”;當每次,有學生跟我說“因為你們,我走進了非洲,整個人生軌跡都不一樣了”——我都覺得,自己努力的一切,中南屋努力建構的一切,是有意義的。因而,我加倍地快樂。

人生的三種境界:有錢,有趣和有意義

親愛的,請告訴我,如果我的人生有足夠溫飽的錢,每天過著有趣的生活,做著自己相信有意義的事情,那麼,這樣的人生,難道不是最棒的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