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午,一位坐標北京的年輕讀者同我討論一個話題:合群。
他最近遇到了這方面的問題,不久前剛換了工作,到了一個新的工作環境,公司人不多,基本都是男生,下了班,同事們經常一起去樓下的小館子喝兩杯,中午在一起吃吃雞,關係很融洽。
而他呢,不沾菸酒,更不喜歡玩遊戲,用他自己話說,智商不夠,一直都不怎麼玩遊戲。
入職已經兩個月,始終難以和同事們打成一片,在這個群體裡他是那麼的格格不入。
一個他覺得人挺不錯的老同事也提點過他,你這麼不合群,在職場上混不開啊。
所以,他過來問我,要不要逼自己融入到群體裡,不合群的人是不是到哪都挺難混的?
我告訴他,你可以逼自己成長,但別逼自己合群,這樣活得很擰巴,很難受。
不喜歡玩遊戲,那就不玩;菸酒不沾,那就不碰,不合群不是一個人的致命傷,很多時候,反而是看起來情商較高,懂得融入群體的人會因此被埋葬。
在我們的傳統思想裡,不合群的人往往意味著難相處,意味著是一個另類。
但是,正如作家王開嶺講的一句話:
人群往往是人的墳墓。
合群的人,更容易迷失自己
關於合群這個話題,我曾在文章裡講了大學舍友老孔的故事,他就是一個不太合群的人。
我們組隊玩遊戲,他去考研教室看書;
我們一起打球,他獨自一人背著書包去圖書館,他每天和我們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,卻彷彿是兩個世界的人。
當時確實覺得他是一個異類,因為班級裡大多數人都是和我們一樣的活法,抽煙、玩遊戲、打球、談戀愛,我們認為這才是正常的。
而像他那樣整天背著書包去圖書館看書,去自習室學習的人是不正常的。
我也是一個普通人,很多事情都是在經歷過以後才會有所頓悟。
大學畢業後,我們這些瀟灑了幾年的人迷茫了,很難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,只好先隨便找一個乾著。
而老孔順利考上了研究生,如今是大學老師,在我們這幫同學裡,老孔是屬於走在前面的那一撥人。
現在再回頭看看,那些年我們所謂的合群,其實只不過是一起浪費青春罷了。
在《烏合之眾》裡有這樣一段話:
人一到群體中,智商就嚴重降低,為了獲得認同,個體願意拋棄是非,用智商去換取那份讓人備感安全的歸屬感。
羅永浩也說,有思想的人在哪兒都不合群,說得直接一點就是,努力逼自己合群的人沒思想,是個傻子。
很多時候,我們為了讓自己顯得不那麼孤僻,逼自己改變,融入到群體中去,最終雖然融入了群體,但卻也葬送了自己,辜負了自己。
你明明是一隻雄鷹,卻走進了一個雞窩,為了和這個群體打成一片,你每天和它們一樣在一畝三分地裡轉悠,卻忘了你當初的夢想明明是要展翅高飛,在雲層裡穿梭,是要去江河湖海,是要去天涯海角的。
太多太多的人,在群體中忘記了自己是誰,迷失了自我。
越是合群,往往越代表著平庸
如何讓一顆白棋子在眾多棋子中脫穎而出?
把它放在一堆黑色的棋子裡就可以了,不管是二八定律,還是鶴立雞群,都是在講一個關鍵詞:特別。
胡適說,獅子老虎永遠都是獨來獨往的,只有狐貍和狗才是成群結隊。
實際上,你會發現,那些優秀的人都有些不太合群,不會隨大流,因為這樣的人活得很通透,他們知道自己需要什麼,也知道自己應該做些什麼。
就比如說我的大學舍友老孔,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要考研,所以他不會隨大流,不會同我們一樣過著整天吃飯睡覺打遊戲的日子。
相反,那些越是合群的人,往往越是普通,越代表著平庸,也就越難以脫穎而出。
人天生有惰性,也特別容易受到環境的影響,一個人懶,就會帶動兩個人懶,兩個人懶就會帶動一群人懶,而你很可能會在這樣的群體裡喪失競爭力,變得平庸不堪,泯然眾人中。
所以,當那位讀者問我要不要去融入群體時,我告訴他,不要逼自己去合群,要學會獨處。
在《獨處的藝術》中有這麼一句話:
獨處,是一種更為深刻的自我成長。
我們有很多很多的人太缺乏獨處的勇氣,也因此喪失了獨立思考的能力。
實際上,這世界上沒有絕對孤獨的人,一定有和你志同道合的靈魂,再另類的人也會有自己的小圈子。
所以,我們不要逼自己去融入一個不想進的圈子,不必那麼用力逼自己去合群,懂你的人,自然會成為一個群體。
同時,也請你不要小看那些不太合群的人,沒兩把刷子,誰敢做一隻孤狼,
有些人你看著孤僻,看著不善言辭,不是他不說話,而是和你無話可說罷了,他不是沒有圈子,而是他的圈子你夠不上而已。
真正優秀的人,大多都不太合群,餘生很長,偽裝很累,請別活得那麼擰巴。